『導讀』2020年度北京一次性增發(fā)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配置,如申請家庭數(shù)量不足2萬,剩余的指標配額,將在2020年第6期配置指標時面向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個人配置。
7月31日消息,據(jù)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發(fā)布的消息,經(jīng)市政府同意,本年度一次性增發(fā)2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全部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配置,如申請家庭數(shù)量不足2萬,剩余的指標配額,將在2020年第6期配置指標時面向輪候新能源小客車指標的個人配置。
據(jù)介紹,申請一次性增發(fā)指標的家庭應當確定一名家庭主申請人,代表家庭參與指標配置,并作為將來的指標持有人。其他家庭申請人可以包括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和主申請人及其配偶雙方的父母。家庭申請人總數(shù)不應少于2人。
全部增發(fā)指標按照申請家庭的總積分排序進行配置。家庭總積分按以下方式計算:家庭總積分由每個家庭申請人的積分合計而成。家庭申請人積分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其中,家庭主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2分,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每人1分。家庭申請人已參加普通指標搖號的,按其累積的階梯數(shù)每1階梯加1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按其輪候時間距離申報截止時間每滿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以往參加搖號累積的階梯數(shù)合并加分;沒有參加搖號或輪候的,不加分。階梯(輪候)積分以2020年8月20日24時為截止時點計算。
積分排序入圍前2萬的家庭申請人,在增發(fā)指標配置流程結束前,不得參加本市任何形式的小客車指標配置。另外,對積分排序入圍前2萬的家庭,由本市公安人口管理部門和民政部門對家庭申請人親屬關系進行核查,于9月30日前反饋核查結果。
來源:【TechWeb】